历史沿革
上述很多地区的”住房和城市更新局“,据报道是由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”更名而来。那么我们不妨去看以下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“的历史沿革。(因为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“是其下级单位)
(注:部是指国家的各个部委,比如说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卫生部、外交部等等;厅也是部的下属,一般是省里的,如各个省有教育厅、公安厅、卫生厅等等;局的范围就广了,大致上市级的就是局了,如市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卫生局等等。)
1979年3月12日,中共中央批准成立“国家城市建设总局”,直属国务院,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。
1982年,中国首次将“环保” 列入政府机构名录,在同年5月的政府机构改革中,国家城市建设总局、国家建筑工程总局、国家测绘总局、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,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,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。
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撤销,改为建设部。2008年3月15日,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“建设部”改为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。从1979年的”国家城市建设总局“到现在的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,历经45年,期间更名了3次。而这次各地从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“更名为”住房和城市更新局“,也只是地方层面的更名,国家层面的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还是沿用的。住房与城市更新局的名称变更代表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和转型。传统意义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注重房屋的新建和基础建设,而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则更强调城市更新、存量房市场的管理和房屋改建。这种变化表明,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已经开始从重新建向改善现有房屋、提升城市品质的方向转变。进一步看,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设立也意味着棚改结束,老旧改造进程正式展开。在棚改政策的推动下,更多的老旧房屋将进行改造和更新,从而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人居环境。政府将致力于回归房屋的居住本质,满足老百姓对于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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